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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SC2010]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适合于所有左室收缩功能低于30%的患者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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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:来自英国Hull York医学院的John GF Cleland教授
严重左室功能受损(LVEF<30%)的患者,无论病因如何(缺血或非缺血),ICD均显著降低死亡率。如果室性心律失常没有症状,则获益中等。MADIT-II研究入选既往心肌梗死且LVEF<30%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,随机分为ICD组和对照组。该研究剔除合并严重的心脏以外并发症及心功能IV级患者。随访3年,对照死亡率为31%,而ICD组为22%,P=0.007。这些患者中,年龄>75岁和年龄<75岁患者获益相似,且与入选时心功能分级无关。
因此,3年中每100例植入ICD患者中,约20例患者经历了电击,约20例患者出现了抗心动过速起搏,超过9名患者存活,22名患者尽管接受了ICD治疗仍发生死亡,69名患者即使不植入ICD也可存活。对照组死亡患者中,49%为猝死,20%死于心衰,12%死因为非心源性;在ICD组中,这些数字分别为23%,38%,21%。
因此,ICD减少了2/3患者猝死发生,但同时增加了其它原因死亡。ICD可能增加和加速了心衰死亡。
相似的研究,SCD-HeFT入选了LVEF<35%相似数量的患者,病因包括缺血和非缺血性心脏病,随机分为安慰剂组,胺碘酮组和ICD组(仅有电击功能)。随访5年,对照组死亡率为36%,ICD组死亡率为29%,P=0.007。对于心功能III级患者,未能从ICD治疗中获益,且可能有害,危险比为1.16。随访5年,每100名心功能II级植入ICD患者中,31名患者经历了电击,12名患者存活,29名患者尽管接受了ICD治疗仍发生死亡,64名患者即使不植入ICD也可存活。
对于心功能III级心衰患者,ICD是否可降低或增加死亡率,目前尚不清楚。对照组死亡患者中,39%为猝死,27%死于心衰,22%死因为非心源性;在ICD组中,这些数字分别为20%,40%,26%。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,与MADIT-II研究相似。
基于ICD花费高昂,需要植入和随访程控,电击(虽然经过良好程控可减少电击发生),中等改善死亡率,心脏病专家必须筛选ICD治疗人群。患者生存时间足够长以从ICD治疗中获益。ICD治疗降低年死亡率1-3%。因此累积10年,获益巨大,但如果患者由于心律失常以外的原因不能长期存活,则ICD获益中等。
年龄是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重要因素,多数心衰患者年龄大于70岁。普遍认为,严重心力衰竭或肾功能不全,或合并肺部疾患,或年龄大于70岁,不应植入ICD,因为这些患者可能死于非快速性心律失常。
然而,上述因素并非ICD植入绝对禁忌证。伴有严重心衰患者应考虑进行CRT治疗(带或不带有ICD)。没有证据显示ICD在降低猝死和全因死亡率方面优于单纯的CRT治疗。CRT通常可改善症状,与电击发生无关。
(常栋 译 杨延宗 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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